江西警方通报幼儿园行凶伤人事件,引发全社会再一次呼吁加强校园安保措施
概要:8月3日江西安福县,一家名为儿童之家的幼儿园内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一名暴徒拿着器械冲进幼儿园,然后对着幼儿园中的孩子毫不留情地施暴。一天的时间,3个孩子离开了这个世界,还有6名师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8月3日江西安福县,一家名为儿童之家的幼儿园内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一名暴徒拿着器械冲进幼儿园,然后对着幼儿园中的孩子毫不留情地施暴。一天的时间,3个孩子离开了这个世界,还有6名师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据媒体报道,3日上午10时22分,一歹徒戴鸭舌帽及口罩持械窜至安福县城某私立幼儿园行凶伤人,造成3死6伤。经侦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辉(男,48岁,安福县寮塘乡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通报一经发布,48岁的刘某辉就引爆网络众怒,对他残杀无辜幼儿的行为表示无法忍受,认为“冤有头债有主”,他不能将戾气发泄到孩子身上,这种乱杀无辜的举动,必须要承受法律的严惩。
对于家长们而言,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精神支柱,所以家长们对于孩子的健康安全特别关注。所有家长都希望自己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所以自然不希望自己孩子遭遇这种意外。但是,近年来,暴徒冲进幼儿园行凶的案例屡见不鲜。一边是手拿器械的歹徒,一边是弱势的女子和幼儿,双方实力明显不对等,也正因为如此,当歹徒冲进幼儿园行凶的时候,往往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诚然,每一次校园凶杀案背后,我们无法都将其归结于校园安保的漏洞,哪怕是校园安保做得再好,惨剧都存在发生的概率,只是概率可能小很多,但此次悲剧的发生,让全社会再一引发关于加强校园安保措施的呼吁。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早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针对目前未成年人成长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建议校园安保需出台统一标准。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但中小学生的校园伤害案件近年来却常有发生。细数全国多地伤害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例,崔建梅认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年龄小,防范意识和能力弱,成为反社会人格报复社会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学校缺乏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致使安全监管不到位。
“从全国范围看,校园安保现状发展不平衡,有些发达地区是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安保公司聘用保安。有的地方财力有限,只能请一些退休人员来看守校门。”崔建梅发现,很多学校安保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此,她呼吁国家层面制定《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参照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校园保安配备率100%。